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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長沙縣站7月21日訊(星沙時報記者 盛磊 通訊員 文堅)7月17日,湖南省長沙縣安沙鎮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梁少波持刀將長沙縣第三中學校長饒許良刺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後不久,梁少波從該校六樓跳下,當場死亡。案發後,縣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啟動命案偵破機制,成立專案組,對案件展開了全面深入細緻地調查。19日,縣公安局對外通報了案情。
  三中校長駕校前被刺死凶手逃離現場
  當天18時04分,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曹某虹電話報警,稱在毛塘鋪中南駕校前發現有人被刺傷,可能有生命危險。110指揮中心立即指令安沙派出所迅速出警。
  民警立刻趕至現場後,瞭解到傷者系長沙縣三中校長饒許良,因被一名叫梁少波的男性持刀刺傷致生命垂危,已被送至長沙市第八醫院搶救,而凶手已逃離現場。處警民警迅速保護現場並將該情況通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
  18時26分許,長沙縣三中寧某向安沙派出所報警,稱學校門衛反映梁少波夫婦等人進入學校校園,有可能鬧事。安沙派出所再次派民警趕至長沙縣三中時,梁少波已在校園內跳樓自殺身亡。傷者饒許良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填志願時疏忽女兒未被正常錄取
  經調查,中考之前,犯罪嫌疑人梁少波之女梁某玉就讀的唐田中學曾兩次就學生填報中考志願召集家長和學生集中開會,講明註意事項,提出填報要求,後來又將學生填好的志願交由家長確認簽字。梁少波之女梁某玉及楊某立之女楊某玲均僅填報長沙縣一中志願,而未填報普高志願。
  中考分數出來後,梁某玉和楊某玲均因未達到長沙縣一中錄取線而未被錄取。同時因僅填報唯一志願,未能被普高錄取。之後,梁少波與楊某立一同到兩學生原就讀的唐田中學問詢,被學校領導告知問題出在沒有填寫普高志願,要麼自主擇校,要麼就讀長沙縣第一職業中專學校升學班。後來,兩人在唐田中學領導的指引和聯繫下,將具體情況寫成書面材料上報到長沙縣教育局。縣教育局答覆肯定有書讀,但要待正取生招錄完畢後,作特殊情況由局黨委會研究決定。
  想就近去三中讀書未獲明確答覆
  7月17日,系長沙縣三中高一新生(正取生)報到日,張某軍、寧某等相關校領導及老師在校組織新生報到工作。9時許,梁少波的妻子吳某紅以及楊某立先後到達長沙縣三中,相繼找到副校長張某軍,稱住地離三中較近,希望其女能被三中錄取。張某軍稱此事需向校長饒許良彙報,建議兩人下午4、5時左右再去學校。隨後吳某紅回家。
  上午10時許,饒許良到達學校。仍在校等候的楊某立遂找到饒,告知饒其女兒的相關情況並請求到三中就讀。饒登記了楊女的相關信息,並告知有了縣教育局的決定後會通知他。
  楊某立離開學校後,12時許來到梁少波經營的“新天地”超市,當面告知其妻子吳某紅,稱饒許良已回到辦公室,且對其女兒的情況進行了登記,要她快去找。吳某紅聽後立即去學校找到饒許良,告知饒其女兒的情況,並表示希望到三中就讀。饒許良告知其沒有填普高志願導致沒發錄取通知書不是三中的責任,學校不能作正取生錄取,如果要作擇校生需報縣教育局批准,他個人不能表態。吳某紅隨後要求饒許良登記其女兒的相關信息,但饒許良未應允。吳某紅遂質問其為何會登記楊某立女兒的信息,饒許良未明確回答。
  凶手姐姐獲校長答覆想告知弟弟未果
  吳某紅返回家中後,將去學校協調的情況告訴了梁少波。17時許,吳某紅再次在校內找到校領導張某軍、寧某,提出要求錄取其女兒,寧、張二人都未給出明確答覆。隨後吳某紅返回自家超市,對丈夫講他們的女兒可能沒書讀了,但楊某立的女兒可能還有書讀,因為饒許良登記了她的信息。
  17時40分許,饒許良駕駛自己的本田雅閣轎車,搭載其兒子駛出長沙縣三中校門,前往安沙鎮毛塘鋪中南駕校接在該駕校學車的妻子孫某。約兩分鐘後,梁少波從“新天地”超市跑出,駕駛自己的面的車朝饒許良行駛的方向猛追。
  17時51分,饒許良從駕校接到妻子及另一駕校學員準備離開時,在駕校門口碰到梁少波的姐姐梁某利,梁某利走過來跟其打招呼,並問梁某玉到三中讀書的事情能否辦好。饒許良回答說已經報到縣教育局去了,教育局還在研究。梁某利又問交點擇校費作擇校生錄取是否可以,饒許良回答說她成績那麼好,等教育局討論結果出來,可能不用交擇校費,按正常錄取都應該可以。隨後梁某利撥打梁少波電話,想把這個情況告訴梁少波,但他沒有接電話。
  凶手持刀刺死校長後跳樓自殺
  當饒許良駕車搭載妻兒等沿駕校圍牆邊馬路行駛至約100米處時,被梁少波駕駛的面的橫路攔截,饒許良遂將車停下,將駕駛室門的車窗玻璃放下。梁少波下車後竄至饒許良轎車的駕駛室外,提出其女要到三中就讀一事。饒許良說事情正在辦,剛纔還跟他姐姐講了,但今天肯定是沒有辦法解決。
  交流大概兩分鐘左右,梁少波突然打開饒許良轎車的駕駛室車門,右手持一把木柄三角刮刀,朝饒胸部、背部猛刺數刀。隨後,駕駛自己的面的逃離現場。路過此地的群眾曹某虹見狀後立即撥打了報警電話和急救電話。
  梁少波駕車自行凶現場逃離後竄回“新天地”超市,向其妻吳某紅稱自己殺人了,隨後從店內拿起一瓶白酒,沖入長沙縣三中校園內。18時35分許,梁少波從教學樓六樓樓頂西南角處跳下,摔至一樓水泥坪當場死亡。
  凶手曾向該校學生兜售違禁商品
  民警另外查明,自2008年起,梁少波在長沙縣三中學校門外經營“新天地”超市,經常向校內學生兜售煙、酒、檳榔等物品,擾亂教學秩序,破壞學校日常管理制度,為此饒許良決定對學校實施封閉管理,不允許外人進入校內售賣物品。
  2012年,為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管理,嚴禁校外商販到校內售賣貨物,饒許良安排三中德育主任張某帶隊到門衛室值班,查禁學生帶入校內的煙酒等物品。同年5月17日,張某在門衛值班時,被梁少波伙同另一超市老闆金某以影響他們做學生生意為由打傷。經安沙派出所調查取證並報縣公安局批准,依法對梁少波、金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原標題:長沙縣公安局快速偵破“7·17”故意殺人案)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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